Article 70

In force

职业教育应当注重产教融合,实行校企合作。

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可以通过共同举办职业教育机构、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多种形式,与行业组织和企业事业组织等开展合作。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