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3

In force

自治区普通高等教育实行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高等学校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机制。

鼓励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