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5

In force

国家机关应当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的必训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宪法以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政务处分、公务员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强化法治培训,完善考核评估机制,不断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

国家机关在招聘、录用工作人员时应当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测试。

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和其他相关培训机构应当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国家工作人员培训必修课范围。

Local Regulations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