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平安建设实行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工作体制。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在平安建设中发挥专门机关作用。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