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占用道路施工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

对道路进行维修、养护、清洁等作业的,应当避开交通流量高峰期,应当按照道路作业标准落实交通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当穿着醒目的安全防护服装,使用喷涂或者粘贴有反光材料的车辆和警示标志,作业车辆应当开启示警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按顺行方向行进。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