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6

In force

本市依法保护智能制造相关知识产权,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鼓励和支持企业加强智能制造领域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提高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能力。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