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认养、捐资等形式参与古树名木

保护。

单位和个人认养、捐资保护古树名木的,享有一定期限的标 注权、署名权。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保护古树名木成绩突出的 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吕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