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

综保区开发建设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坚持以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为主,禁止商业房地产开发。

市人民政府根据综保区的发展需要,优先保障综保区新增建设用地需求。

Local Regulations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