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Local Regulations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8,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