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用人单位对因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不得降低其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

见义勇为致残的人员不能适应原工作的,所在单位应当适当调整其工作岗位,非因法定事由、未经法定程序,不得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