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6

In force

以师承方式学习中医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人员,由至少二名中医医师推荐,经市中医药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践技能和效果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

中医(专长)医师应当按照注册的执业范围执业。市和区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医(专长)医师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