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及文明施工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品质、安全生产水平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