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计入工程造价,及时拨付给施工单位专款专用。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主管部门以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的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Local Regulations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