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4

In force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其他社会组织、机构应当推进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设文明乡村。

村(居)民应当自觉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

Local Regulations · 眉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