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的花儿资料、实物、场所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将其合法拥有的花儿相关资料、实物,捐赠给公共文化机构收藏、保管、展出,自治县文化主管部门对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公共文化机构对搜集、收购、受赠的花儿资料、实物应当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妥善保管。

Local Regulations ·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