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通信、电力、有线电视、供水、燃气等管线和立杆应当规范设置。

已有的架空管线应当逐步改造入地铺设或者采取隐蔽措施。

废弃的架空管线和立杆应当及时清理。违反规定的,责令所有权人或者管理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