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Amended

人民警察、消防队员、机动车驾驶员、民政救助人员、人民教师、旅游业从业人员和参加群众性医疗救援组织人员,应当接受急救医学知识、现场医疗急救技术的培训。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