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Repealed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历史文化价值、特点、现状及存在问题;
(二)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
(三)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规划控制范围及建设控制要求;
(四)建筑空间环境、风格特色和景观要求;
(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要求;
(六)业态布局要求;
(七)交通和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规划方案;
(八)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九)规划管理的其他要求。
历史街区保护规划应当对历史街区的空间格局、街巷肌理、非物质文化遗产、历史建筑进行重点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6,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