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节约用水的义务,有权举报浪费水资源的行为。

对节约用水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表彰和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