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水资源使用权确权,明确行政区域取用水权益,科学核定取水许可水量。探索流域内、地区间、行业间、用水单位间等多种形式的水权交易。

对用水总量达到或者超过区域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水量分配指标的地区,可以通过水权交易调节优化用水需求。

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