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Chapter 7 宣传引导和社会参与Article 53In force生活垃圾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激励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正确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可以通过树立先进典型、绿色积分等奖励方式,推动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活动。Local Regulations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9, 2021Article 52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