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和排放状况,优化产业布局,制定实施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者关闭退出计划。

钢铁、焦化、水泥、铸造、火电等重点行业企业应当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Local Regulations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