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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force

市、县级市容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创新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手段,加强对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专业化发展。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将住宅小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要求纳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处理污染防治的指导和监督,对有害垃圾的收集、利用、处理单位实施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和村庄保洁长效机制建设,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发展改革、教育、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政务服务数据管理、交通运输、供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做好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工作,并指导、监督行业内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汕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