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以生产、加工、经营少数民族用品为主或者以少数民族为主要服务对象或者以少数民族职工为主的企业属于少数民族企业,享受国家规定的民族优惠政策。

经国家认定的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民族贸易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信贷等优惠政策。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在信息咨询、人才引进、技术改造和技术服务、销售渠道等方面对少数民族企业提供帮助,扶持少数民族企业发展。

Local Regulations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