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设立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和木材、竹材、木竹制品、种苗以及其他繁殖材料的检疫工作。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发生暴发性、危险性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除治。林业经营者在政府支持引导下,对其经营管理范围内的林业有害生物进行防治。

Local Regulations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