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5

In force

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应当配合邮政管理、公安、国家安全、海关、检验检疫、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监督管理工作;发现利用寄递渠道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调查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