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中药生产、经营企业和中药材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如实记录和留存进货查验、产品检验等可供追溯的相关信息和凭证,保证生产、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