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In force永泰城址保护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拆除、损毁古城墙及历史建筑;
(二)擅自改变文物建筑结构;
(三)擅自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
(四)取土、采沙、开采地下水和开挖水道;
(五)拓宽、截弯、取直街巷及道路;
(六)建设歪曲、损害遗址真实性的人造景观、景点;
(七)在历史建筑及保护设施上刻划、涂污、张贴、攀登、踩踏;
(八)乱搭、乱建、乱挂、乱堆、乱放等行为;
(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白银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