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6

In force

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缺,且距本届嘎查村民委员会任期届满尚有六个月以上的,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补选。补选适用本办法规定的选举程序,通过嘎查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决定。

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集体辞职,应当在三个月内重新选举。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23,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