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博物馆、纪念馆应当依法向公众开放。

鼓励具备开放条件的文物保护单位向公众开放,提供展览展示服务。

鼓励博物馆、纪念馆、文物保护单位等实行免费开放。未实行免费开放的,应当对持有效证件的未成年人、学生、教师、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烈士遗属等给予减免门票费用优惠。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