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和大运河沿线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大运河(聊城段)文物保护管理,组织编制大运河文物保护管理专项规划,明确大运河文物保护管理重点和分类保护管理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