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湟文化传承机制,支持传承人开展传承活动,并为传承人提供河湟文化传承的资金、场所等必要条件。
对长期从事河湟文化传承实践,熟练掌握传承的知识和核心技艺,传承关系明确,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大影响的,市人民政府文化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认定并命名为河湟文化传承人。
河湟文化传承人应当享受传承人补助经费。
Local Regulations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