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In force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河湟文化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有关部门应当根据规划制定河湟文化保护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