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明中都城和明皇陵遗址的展示利用,应当符合保护规划及专项保护方案,坚持科学合理原则,防止和减少对其自然环境的破坏和影响。

鼓励利用出土文物及其研究成果,发掘明中都城和明皇陵遗址独特的历史文化价值,开发文博创意产品及衍生产品。

Local Regulations · 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