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辅警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获得履行职责应当具备的工作条件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职业保障;
(二)获取劳动报酬,参加社会保险,享受休息休假福利待遇等;
(三)参加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培训;
(四)对所在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提出申诉和控告;
(六)对劳动争议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七)提出解除劳动关系;
(八)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