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根据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安排,勤务辅警可以从事下列警务辅助工作:

(一)巡逻、值守,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救助受伤受困人员;

(三)疏导交通,告知交通违法信息,指导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置轻微交通事故;

(四)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安全、禁毒、出入境管理、防火等宣传教育;

(五)按照国家规定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其他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