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Amended

卡山自然保护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卡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2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