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3

In force

地理国情监测包括基础性地理国情监测和专题性地理国情监测及其数据库更新维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要求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保护的需要,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地理国情监测,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

Local Regulations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