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3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中医药救治能力建设,开展中医药应急物资、设备、设施、技术与人才资源储备,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完善中西医协同救治机制,注重发挥中医药在传染病防治以及其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

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市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组织制定中医药防控方案,梳理中医经典名方,筛选有效技术和方法,制定中医药救治方案,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在预防、救治和康复中全程运用中医药技术方法。

Local Regulations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