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2

In force

违反第十六条、第十七条规定,法律、法规已有行政处罚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其规定予以处罚;法律、法规尚未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情节轻重处一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利用合同违法行为的非法所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追缴,并按规定返还有关当事人。

Local Regulations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30,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