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常务委员会应当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对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定期研究解决人大街道工委工作方面的重要问题。

常务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机构与人大街道工委的工作协同机制。

Local Regulations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