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0
In force动物和动物产品集中无害化处理场所转运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应当符合下列动物防疫要求:
(一)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或者专用封闭厢式运载车辆,并采取防渗措施;
(二)转运车辆应当加装车载定位系统,记录转运时间和路径等信息;
(三)转运车辆驶离暂存、养殖等场所前和卸载后,应当对车辆及相关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动物防疫要求。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