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乡村民宿工作,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研究解决乡村民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推进乡村民宿产业发展。
区人民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乡村民宿建设、开办、经营等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参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大社区综合服务机构、村(居)民委员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乡村民宿的安全管理、服务保障及其他相关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三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ugust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