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In force

在第二类赣南客家围屋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从事第十九条第五项、第六项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赣南客家围屋安全及其环境的活动。

Local Regulations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pril 20,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