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可以通过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方式,支持专业服务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组织以及其他组织提供下列养老服务:

(一)临时或者短期的托养照顾服务;

(二)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紧急救援、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等多样化的上门服务;

(三)提供轮椅等辅助器具租借服务;

(四)其他养老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