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河道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可以进行举报。各级人民政府对在河道管理与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