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In force

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代销种子。受委托方应当按照委托代销协议确定的经营范围、有效区域、品种、数量从事代销活动,不得分装销售。委托方对受委托方的委托经营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27,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