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9

In force

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有序禁止或者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ly 1, 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