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Chapter 6 代表候选人的提出Article 31In force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行差额选举,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y 31, 2021Article 30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