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In force

进入宗教活动场所应当遵守宗教活动场所的管理制度,尊重宗教习惯;不得干扰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不得进行不同信仰或者不同宗教、同一宗教不同派别之间的争论和宣传。

Local Regulations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20